|
|
|
何謂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之「家庭成員」?
|
|
家庭暴力防治法所稱「家庭成員」包括:配偶或前配偶(前夫、前妻)。現有或曾有事實上夫妻關係:亦即無婚姻關係,而有同居或其他共同生活之事實。現有或曾有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如同居人之子女。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如父母、岳父母。現為或曾為四親等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如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等,或配偶之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等。
|
|
|
|
少年騎機車會遭受何處罰?
|
|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未滿18歲無駕駛執照者不得駕駛汽、機車,違反者處新臺幣6000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且違反規定之少年及父母、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要同時參加路交通安全講習。
|
|
|
|
跟同學打架,使同學受傷,會犯什麼罪?
|
|
刑法規定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未達傷害者,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加暴行於人,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18000元以下罰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