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望安分局

logo底圖
望安分局

望安分局

婦幼安全警示地點

分隔線
中央內容區塊
【婦幼安全警示地點】定義:
指近三年來,曾有民眾通報或曾發生兩造當事人為陌生關係婦幼被害案件(包括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第234條公然猥褻罪、第315條之1妨害秘密罪、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性騷擾罪等性別暴力犯罪)於道路、公園及廣場之公共場所、路段,經本局依轄區特性評估確為應提醒婦女、兒童及少年等弱勢族群注意安全,防範被害之地點。
 
【婦幼安全警示地點】強化措施:
(一)檢視現場照明、監錄設備、警示標語及其他安全設備,協調場域主管機關(構)強化安全措施。
(二)增設巡邏箱、結合社區守望相助隊、保全人員等加強巡守。
(三)即時評估列為婦幼安全警示地點。
(四)即時啟動偵查,儘速破案,並列冊統計發破情形。
(五)行為人經評估為疑似具病因性(精神疾病)個案,轉介衛政單位提供協助處理。
 
★婦幼安全警示地點通報
 

 
瀏覽人次:766 人
更新日期:2023-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