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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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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警察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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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公市區大貨(砂石)車(15公噸以上)、大客車行駛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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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貨(砂石)車(15公噸以上)行駛馬公市區規定如下:
 (一)行駛路線:
  1.東:六合路(中華、六合路至四維路段)、新店路。
  2.北:四維路(民族路至六合路段)。
  3.西:民族路(四維路至中山路段)。
  4.南:中山路段、民福路段、海埔路段、新店路段。
 (二)上述規劃馬公市區道路大貨(砂石)車(15公噸以上)行駛路線範圍內各路段暨新營路均禁止行駛。
 (三)禁行路段:全天24小時禁行。
 (四)如遇有特殊需要,需行駛禁止路段,得向本局交通隊申請核發臨時通行證,依核准路線、期限通行。
   (連結:大貨(砂石)車行駛市區通行證申請流程

 
二、大客車禁止行駛馬公市區規定如下:
 (一)行駛路線:馬公市中正路段(中山路至民生路段)。
 (二)禁行時間:每日19:00~24:00禁止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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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3-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