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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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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警察隊

交通警察隊

交通事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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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眾發生交通事故時:
  • 一、警察人員未到現場前:
  1. 注意人身安全避免二次傷害。
  2. 報警前來處理。
  3. 蒐集各項人證、物證並盡可能先行將輪胎定位。
  • 二、警察人員已到達現場:
  1. 協助警察及消防人員搶救傷患。
  2. 協助警察人員現場蒐證及測繪。
  3. 配合警察調查及登錄相關資料。
  • 三、現場處理完畢撤離:
  1. 清除現場各項物件。
  2. 儘速恢復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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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