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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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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警察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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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標誌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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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的警告標誌
標誌 名稱 說明
2017年菊島兩岸藝術節─春節 當心兒童 用以促使車輛駕駛人減速慢行,注意兒童。設於小學、幼稚園、兒童遊樂場所及兒童眾多處所將近之處。
危險標誌 危險標誌 用以促使車輛駕駛人小心駕駛。設於危險路段將近之處。本標誌下緣應設附牌,說明危險原因。
當心行人 當心行人 用以促使車輛駕駛人減速慢行,注意行人。設於行人易肇事路段,或設有「行人穿越道」標線將近之處。車輛駕駛人不易察覺行人穿越之道路,亦得設之。但在市區街道或設有號誌之處得免設置。
右彎標誌 右彎標誌 右彎標誌,用以促使車輛駕駛人減速慢行。
慢行標誌 慢行標誌 用以促使車輛駕駛人減速慢行。設於道路發生特殊情況,影響行車安全路段將近之處。本標誌下緣得設附牌標英文或說明慢行原因。
岔路標誌 岔路標誌 用以促使車輛駕駛人減速慢行,注意橫向來車相交。設於交岔路口將近之處。其圖案視道路交岔形狀定之。
左側縮減 左側縮減 車道、路寬縮減標誌,用以促使車輛駕駛人注意前方車道或路寬將縮減之情況,設於同向多車道或路寬縮減路段將近處。
連續彎路 連續彎路 連續彎路標誌先向左彎,用以促使車輛駕駛人減速慢行,設於路線具有反向曲線或連續轉彎。
險升坡 險升坡 險坡標誌,用以促使車輛駕駛人小心駕駛,設於道路縱坡在百分之七以上之路段。
注意號誌 注意號誌 用以促使車輛駕駛人注意前方路段設有號誌,應依號誌指示行車。
右側落石 右側落石 注意落石標誌,用以促使車輛駕駛人注意落石。設於易於發生塌方或落石危及行車之路段將近之處。
擔心殘障者 當心殘障者 用以促使車輛駕駛人減速慢行,注意行人。設於行人易肇事路段,或設有「行人穿越道」標線將近之處。車輛駕駛人不易察覺行人穿越之道路,亦得設之。但在市區街道或設有號誌之處得免設置。
測速取締 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前方路段常有測速取締執法,促使行車速度不得超過道路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
 
常見的禁制標誌(禁止標誌)
標誌 名稱 說明
禁止進入 禁止進入 用以告示任何車輛不准進入。設於禁止車輛進入路段入口顯明之處。
禁止右轉 禁止右轉 禁行方向標誌,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禁行之方向。
禁止汽車及機器腳踏車進入 禁止汽車及機器腳踏車進入 指定某種車輛(汽車及機車)禁止進入標誌。
禁止停車 禁止停車 用以告示不得停放車輛。但臨時停車不受限制。設於禁停路段。
禁止臨時停車 禁止臨時停車 用以告示不得臨時停車,其限制條件得以附牌說明之。設於禁止臨時停車路段。
禁止迴車 禁止迴車 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在前段道路行車,不准迴車。設於禁止迴車之地點。
 
常見的禁制標誌(遵行標誌)
標誌 名稱 說明
停車再開 停車再開 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必須停車觀察,認為安全時,方得再開。
讓路標誌 讓路標誌 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必須慢行或停車,觀察幹道行車狀況,讓幹道車優先通行後認為安全時,方得續行。
車道僅准直行 車道僅准直行 車道遵行方向標誌,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使用車道應行駛之方向。懸掛於該指定車道將近處之正前上方。
僅准直行 僅准直行 道路遵行方向標誌,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應遵行之行駛方向。設於交岔路口附近顯明之處。
圓環遵行方向 圓環遵行方向 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駛近圓環時,應讓內環車輛優先通行,左轉車輛應繞行圓環。設於道路中心線與圓環外緣相交或圓環其他顯明之處。
靠右行駛 靠右行駛 靠右行駛標誌,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必需靠分向設施之右側行駛,視需要設於分向設施之起點。
行人專用 行人專用 用以告示該段道路專供行人通行,任何車輛不准進入。設於該路段起點顯明之處。其通行時間有規定者,應在附牌內說明之。
 

 

 
常見的禁制標誌(限制標誌)
標誌 名稱 說明
最高限速 最高速限 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前方道路最高行車時速之限制,不得超速。設於限速路段之起點。
車輛總重限制 車輛總重限制 用以告示道路、橋涵所能承載之重量限制,超限之車輛不准通行。
車輛寬度限制 車輛寬度限制 用以告示道路情況特殊,車輛寬度應受限制,超限之車輛不准通行。
車輛高度限制 車輛高度限制 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通過前方道路結構物之高度限制,超限之車輛不准通行。
車輛長度限制 車輛長度限制 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通過前方道路結構物之車輛長度限制,超限之車輛不准通行。
最低限速 最低速限 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前方道路最低時速之限制。設於限速路段之起點。
 
常見的指示標誌
標誌 名稱 說明
縣道路線編號標誌 縣道路線編號標誌 縣、鄉道路線編號標誌,用以指示縣、鄉道路線之編號,設於已編號之縣、鄉道路線及其與各級道路之交岔路口上。
向東行 向東行 路線方位指示標誌,用以指示車輛駕駛人在已編號公路上行駛之方位。
直行後右轉 直行後右轉
 
行車方向指示標誌,用以指示行車方向之路線方位及編號。
停車處標誌 停車處標誌
 
用以指示停車場之位置。設於停車場入口處附近,面向行車方向。
殘障者停車位標誌 殘障者停車位標誌 用以指示殘障者專用停車位之位置,設於殘障者專用停車位之適當處所。
學校標誌 學校標誌 用以指示學校地區,車輛駕駛人應注意禁聲慢行。設於學校附近之處。
醫院標誌 醫院標誌 用以指示規模較大之醫院所在地,車輛駕駛人應注意禁聲慢行。設於醫院附近之處。
救護站標誌 救護站標誌 用以指示衛生所及經政府指定之醫療救護處所在地,設於距離以上處所一00公尺附近之處,並得以附牌指示方向及距離。
此路不能通行 此路不通標誌 用以指示前端道路無出口不能通行。設於不通道路之入口處。
 
常見的輔助標誌
標誌 名稱 說明
車輛故障標誌 車輛故障標誌 用以指示前有故障車輛,促使車輛駕駛人注意減速避讓。
車道預警標誌 車道預告標誌 用以預告前方道路車道配置情形。
施工標誌 施工標誌 用以告示前方道路施工,車輛應減速慢行或改道行駛。設於施工路段附近。
車道改道右轉標誌 車輛改道右轉 用以告示前方150公尺處道路施工,車輛應當減速慢行且右轉改道行駛。
道路封閉 道路封閉 用以告示前方道路封閉,禁止通行。
右道封閉 右道封閉 用以告示前方1公里處右道封閉,車輛應當減速慢行且改道通行。
安全方向導引標誌 安全方向導引標誌 用以促使車輛駕駛人減速慢行,並引導行駛安全方向。視需要設於易肇事之彎道路段或丁字路口。
調撥車道分向線指示標誌 調撥車道分向線指示標誌 用以指示車輛駕駛人調撥車道路段之分向限制線所在位置,禁止車輛跨越,並不得迴轉。
附牌 附牌 為主標誌牌之輔助標誌,凡主標誌牌無法完全表達設置目的(如特定管制時段或車種)等,或僅為說明、教育性質者,得設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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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