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光會館
說明
1. 本會館訂房專線:(06)926-4452,(06)926-4458轉9 或105。警用︰769-2295, 769-2296。傳真︰(06)9279287。 2. 本會館為國民旅遊特約商店,可刷國民旅遊卡,申請旅遊住宿補助。 3. 住宿時間以當天下午3時起至翌日上午10時止為一宿,但逾午夜投宿者,不論時間久暫以一宿計算。 4. 退房時間︰上午10時。 5. 本會館免費提供腳踏車出借。 6. 本館提供免費無線上網。 7. 地下室休閒區備有跑步機等運動健身器材。
房間設施
1. 冷氣機、電視、冰箱及第四台。 2. 全新整套獨立衛浴間。 3. 24小時供應電熱器熱水、每樓層提供共用的開飲機。 4. 礦泉水。 5. 吹風機、室內紙拖鞋、紙毛巾、浴巾。 6. 盥洗用具(清潔組)。
區分/人員
全國警察機關員工、退休人員及親屬(親屬以員工或退休人員之配偶或三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為限)
其他督導或協助警政業務人員
備 註
團體房6人(含)以下基本費1800元(2000元),每增加1人酌收200元。(最多可住8人)。
附註
一、住宿時間以當天下午3時至翌日上午10時止為1宿,逾午夜投宿者,不論時間久暫以1宿計算。 二、 會館地下室使用,每節(次)2小時計,收取使用規費新台幣300元整。 三、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各離島員警因公至警察局或分局洽公時,倘無法及時返回駐所而需留宿者,由本館(含所屬員警招待所)視空房狀況提供免費住宿,並以使用團體房為原則。 四、本表依據「澎湖縣澎湖警光會館使用規費收費標準」(澎湖縣政府107年8月27日府行法字第10713036441號令發布施行)。